方位:首页 > 工商财税+工商财税+

小规模纳税人营业额达标一般纳税人的界定期间

2021-03-13【工商财税+】点赞

简介小规模纳税人营业额达标一般纳税人的界定期间
我公司营业执照是2020年4月13日成立的,想确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内是怎么界定的,是1月1日至12月13日为一年周期,还是用成立

小规模纳税人营业额达标一般纳税人的界定期间rjG广州做账报税|代理记账公司|会计报税|整理旧账补账|中介代办|广州正展财务
我公司营业执照是2020年4月13日成立的,想确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内是怎么界定的,是1月1日至12月13日为一年周期,还是用成立日期这天一年内500万内销售额才算小规模?rjG广州做账报税|代理记账公司|会计报税|整理旧账补账|中介代办|广州正展财务
简要回复如下: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8〕33号)规定:“一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。”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)规定:“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(以下简称“纳税人”),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(以下简称“规定标准”)的,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,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。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,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,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、稽查查补销售额、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。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(以下简称“应税行为”)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,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。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、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,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