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位:首页 > 工商财税+工商财税+

关于小规模的普惠性优惠政策2021有更新

2021-04-05【工商财税+】点赞

简介关于小规模的普惠性优惠政策2021有更新

网上有说,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(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)免征增值税。请问这个消息可靠吗?有具体文件出来吗?没找到

答复如下

关于小规模的普惠性优惠政策2021有更新yq7广州做账报税|代理记账公司|会计报税|整理旧账补账|中介代办|广州正展财务
yq7广州做账报税|代理记账公司|会计报税|整理旧账补账|中介代办|广州正展财务
网上有说,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(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)免征增值税。请问这个消息可靠吗?有具体文件出来吗?没找到yq7广州做账报税|代理记账公司|会计报税|整理旧账补账|中介代办|广州正展财务
yq7广州做账报税|代理记账公司|会计报税|整理旧账补账|中介代办|广州正展财务
答复如下: 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)规定,“一、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,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(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,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,下同)的,免征增值税。  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,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,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,其销售货物、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。” 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)规定,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   《财政部?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9〕13号)第一条同时废止。